象数易理篇之一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周易卦数、八宫所属五行
乾一金 兑二金 离三火 震四木 巽五木 坎六水 艮七土 坤八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五行生克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卦气旺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乾、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土旺于辰戌丑未月。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卦气衰
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十天干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已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十二地支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龙,已火蛇。
午火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鸡,戌土犬,亥水猪。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占法
易中秘密穷天地,造化天机泄未然。
中有神明司祸福,从来切莫教轻传。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玩法
一物从来有一身,一身远有一乾坤。
能知万物备于我,肯把三才别立根。
天向一中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
仙人亦有两般话,道不虚传只在人。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卦以入除
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八作为卦数,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一八除不尽,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卦。如得八数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爻以六除
凡起动爻,以重卦总数除六,以余数作动爻。如不满六,止用此数为动爻,不必再除。如遇六数,则除之一六,不尽再除二六、三六,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动爻。若一爻动,则看此一爻,是阳爻则变阴爻,阴爻则变阳爻。取爻当以时加之。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六爻,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看得何卦。
又云:乾坤无互,互其变卦。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年月日时起卦
年月日为上卦。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如子年一数,丑年二数,直至亥年十二数。月如正月一数,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数。日数如初一一数,直至三十日为三十数。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以八除之,以余数作卦。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总计几数,以八除之,余数作下卦;以六除,余数作动爻。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物数占例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声音占例
凡闻声音,数得几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又以声音,如闻动物鸣叫之声,或闻人敲击之声,皆可作数起卦。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字占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一字占至十字占
一字为太极未判。如草书,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书,则取其字画,以左为阳画,右为阴画。居左者看几数,取为下卦。居右者看几数,取为下卦。又以一字之阴阳,全画取爻。“彳”、“/”,此为左者;“一”、“乙”、“、”此为右者。
二字为两仪平分。以一字为上卦,一字为下卦。
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
四字为四象。平分上下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数画数,只以平仄声音调之。平声为一数,上声为二数,去声为三数,入声为四数。
五字为五行。以二字为上卦,三字为下卦。
六字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为卦。
七字为齐七政。以三字为上卦,四字为下卦。
八字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为卦。
九字为九畴之义。以四字为上卦,五字为下卦。
十字为成数。平分上下为卦。
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止用字数。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半为下卦。又合二卦总数取爻。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寸数不用。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又听其语声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如说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乾,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年月日时,如观梅之类推之。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自己占
凡自己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占动物
凡占动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数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可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本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象数易理篇之二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物卦起例(端法后天起卦)
后天端法:以物为上卦,方位为下卦,合物卦之数与方位卦数加时数以取动爻。
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
乾:天、父、老人、官贵、头、骨、马、金宝、珠玉、水果、圆物、冠、镜、刚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妇、土、牛、金、布帛、文章、辇、方物、柄、黄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书、米、谷。
震:雷、长男、足、发、龙、百虫、蹄、竹、萑苇、马鸣、母足、颡、稼、乐器之类、草木、青碧绿色、树、木核、柴、蛇。
巽:风、长女、僧尼、鸡、股、百禽、百草、臼、香气、臭、绳、眼、羽毛、帆、扇、枝叶之类、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青碧绿色。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沟渎、弓轮、耳、血、月、盗、宫律、栋、丛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鱼、盐、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离:火、雉、日、目、电、霓霞、中女、甲胄、兵、文书、槁木、炉、兽、鳄龟蟹蚌、凡有壳之物、红赤紫色、花纹人、干燥物。亦色。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径路、门阙、果、瓜、阉寺、鼠、虎、狐、黔喙之属、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黄色。
兑:泽、少女、巫、舌、妾、肺、羊、毁折之物、带口之器、属金者、废缺之物、奴仆、婢。白色。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八卦方位图
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人则介乎其中。凡物之从花甲来,并起作下卦,加时取爻。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观梅占(年月日时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开如此,亦有数乎?”先生曰:“莫不有数。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乾,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诟。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之践毁。
断之曰: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乾为马也。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邻夜扣门借物占(系闻声占例)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护,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推数不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今日动静如何(系声音占例)
有客问曰:“今日动静如何?”逐将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得巽,为下卦。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数,为地风升。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逐为客曰:“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鸡而已。”至晚果然。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不多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酒不醉,卦中无坎。味止鸡黍者,坤为黍稷耳。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不多,食品不丰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西林寺牌额占(系字画占例)
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余数得三,是山地剥卦。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卦。
断曰:寺者,纯阳之所居,今卦得重阴之爻,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详此,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询之果然,逐谓寺僧曰:“何不添‘林’字两勾,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僧信然,即添‘林’字两勾,寺果无事。
又,纯阳之人,所居得纯阴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阴剥阳之义,故有阴人之祸。若添“林”字两勾,则十画,除八得二为兑卦,合上艮,是为山泽损。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互卦见坤、震,损者益之,用互俱生体,为吉卦。可以得安矣。
以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先天之数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老人有忧色占(端法占例)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逐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又凡占卜,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迟速,故行则应速,以逐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虽然如是,又在变通,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则二日花皆朝夕之故,岂特成数之久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逐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入,加午时七,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
断曰: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鸡悲鸣占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
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地于兑方。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去六余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为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
断曰:此树十日当伐。果十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以上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之数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风觉占
风觉占者,谓其风而觉也,见鸟而占也。凡见闻起而欲占之,便是风从何方而来,以之起卦。又须审其时,察其色,以推其声势,然后可断其吉凶。风从南方来者,为家人,南方属离火,得风火家人卦(南方属离火,合得风火家人卦)。东来者,为益卦之类。审其时者,春为发生和畅之风;夏为长养之风;秋为肃杀;冬为凛冽之类。察其色者,带埃烟云气,可见其色黄者,祥瑞之气;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刃,气黑昏者凶,赤色者灾,红紫者吉。辨其声势者,其风声如阵马,主斗争;如波涛者,有惊险;如悲咽者,有忧虑;如奏乐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闹哄;如烈焰者,主火惊。其声洋洋而来,徐徐而去者,吉庆之兆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鸟占
鸟占者,见鸟可占也。凡见鸟群,数其只数,看其方所,听其声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数。又须审其名义,察其鸣叫,取其吉凶。见鸟而占,数其只数者,如一只属乾,二只属兑,三只属离。看其方所者,即离南、坎北之数;听其声音者,如鸟叫一声属乾,二声属兑,三声属离之类,皆可起卦。听声音者,若夫鸣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鸣叫悲咽者,主悲愁;鸣叫嘹亮者,主吉庆。此取断吉凶之声音也。察其名义者,如鸦报灾,鹊报喜,鸾鹤为祥瑞,鹗鹏为妖孽之类是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听声音占
声音者,如静室无所见,但于耳中所闻起卦,或数其数,验其方所;或辨其物声,详其所属,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断吉凶发。数其数目者,如一声属乾,二声属兑。验其方所者,离南、坎北之类是也。如人语声,及动物鸣叫之声,声自口出者属兑。而静物扣击属震,鼓拍槌敲、板木之声是也;金声属乾,钟馨钲铎之声是也;火声属离,烈焰爆竹等声是也;土声属坤,筑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声,详其所属也。察其悲喜,助断吉凶者,如闻人语笑声,又说吉语,娱笑者,有喜也;人悲泣声与怨声,愁语及骂詈穷叹等声,不吉也。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形物占
形物占者,凡见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圆者属乾,刚者属兑,方者属坤,柔者属巽,仰者属震,覆者属艮,长者属巽,中刚外柔者属坎,内柔外刚者属离,干燥枯槁者属离,有文彩者亦属离,用障碍之势、物之破者属兑。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验色占
凡占色之青者属震,红紫赤者属离,黄色者属坤,白色属兑,黑色属坎之类是也。
象数易理篇之三
八卦类象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乾卦一金
乾为天 天风姤 天山遁 天地否 风地观 山地剥 火地晋 火天大有
乾坤刚柔,四发变八,惟六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乾性温而刚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于礼王,则为刚善,为明;不附于礼法,则为刚恶,为凶暴。
天时:天、水、雹、霰、雪、寒。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胜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长者、官宦、名人、公门人。
人事:刚健武勇、果决、多动少静、高上下屈。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强横之辈。
性情:刚健正直、尊重、好高、战吉。
身体:首、骨、肺
时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时、金年月日时
动物:马、天鹅、狮象。
屋舍:公廨、楼台、高堂、大厦、驿舍、西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兴隆,夏占有祸,冬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饮食:马肉、珍味、多骨、肝肺、干肉、水果、诸物之首、圆物、辛辣之物。
生产:易生、秋占生贵子,夏占有损,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随朝内任,刑官、武职、掌权、宜西北方之任,天使、驿官。
谋望:有成,利公门,宜动中有财,夏占不利、冬占多谋少遂。
交易:宜金玉珍宝珠贵货,易成,夏占不利。
求财:有财,金玉之利,公门中得财。秋占大利,夏占损财,冬占无财。
出行:利于出行,宜入京师,利西北之行,夏占不利。
谒见:利见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见官贵,可见。
疾病:头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病。夏占不利。
官讼:健讼,有贵人助。秋占得胜,夏占失理。
坟墓:宜西北向,宜干山气脉,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贵,夏占大凶。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带金旁者,商者,行一四九。
数目:1、4、9
五味:辛、辣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坤卦八土
坤为地 地雷复 地泽临 地天泰 雷天大壮 泽天决 水天需 水地比
坤上体矣,外于六卦,柔在下在内。坤位居偏,在西南申上。附于理法则为圣贤,否则为邪荡。
天时:云阴,雾气。
地理:田野、乡里、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后母、农夫、乡人、众人、大腹人。
人事:吝啬、柔顺、懦弱、众多。
身体:腹、脾、胃、肉。
时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时、八五十月日。
静物:牛、百兽、牝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阶、仓库。
家宅:安稳、多阴气、春占宅室不安。
饮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谷之味、芋笋之物、腹脏之物。
婚姻:利于婚姻,宜税产之家、乡村之家,或寡妇之家。春占不利。富家、庄家、商家、丑拙、性吝、大腹、壮、迟钝、面黄。
生产:易产,春难、有损,或不利于母,坐宜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农官守土之职。春占虚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谷、利贱货、重物、布帛,静中有财。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贱货重物之利。静中得财。春占无财,多中易利。
谋望:利求谋,乡里求谋、静中求谋,春占少遂。或谋于妇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乡里行,宜陆行。春占不宜行。
谒见:可见,利见乡人,宜见亲朋或阴人。春不宜见。
疾病:腹疾、脾胃之病、饮食停伤、谷食不化。
官讼:理顺,得众情,讼当解散。
坟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阳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名:宫音,带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数目:8、5、10
方向: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黄黑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震卦四木
震为雷 雷地豫 雷水解 雷风恒 地风升 水风井 泽风大过 泽雷随
春夏性严刚直,众所饮服;秋冬刚而不威。不能制物,不好闲付,性偏而偶。附于理,则为威严;否则为躁暴。体用上卦为飞,下卦为走。
天时:雷、电、虹霓。
地理:东方,树木、闹市、大连、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身体:足、肝、发、声音
人事:起动、怒、虚惊、鼓跺、多动少静。旧事重叠、有名无实。
人物:长男、商旅、将帅、工匠。
性情:始刚、故决断;急于动,故躁。
时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时、四三八月日。
静物:木竹、萑苇、乐器、花草繁鲜之物。
动物:龙蛇、蜂、蝶、鹤、鹭。
屋舍:东向之居、山林之处、楼阁
家宅:宅中不时有虚惊。春冬吉,秋占不利。
饮食:蹄内、山林野火、鲜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声名之家,利长男之婚,秋占不宜婚。官宦家、技巧工、女容心神好动、静易转。
求利:山林竹木之财、动处求财,或山林竹木荼货之利。
求名:有名,宜东方之任,施号发令之职,掌刑狱之官。有茶竹木税课之任,或闹市司货之职。
生产:虚惊、胎动不安,头胎生男。坐宜东向,秋占必有损。
疾病:足疾、肝经之疾、惊怖不安。
谋望:可望、可求,宜动中谋。秋占不遂。
交易:利于成交。秋占难成,动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货之利。
官讼:健讼,有虚惊,行移取勘反复。
谒见:可见,见山林之人,利见宜有名声之有。
出行:宜向利于东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虚惊。信音所许不至。
姓字:角音,带木姓氏,行位四八三。
数目:4、8、3
五味:酸味
五色:青、绿、碧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巽卦五木
巽为风 风天小畜 风火家人 风雷益 天雷无妄 火雷噬嗑 山雷颐 山风蛊
其究为躁卦。春夏有权,号令谋略;秋冬刚柔不一,与物为害。巽人也,凡事敢为,不退避。巽阴,赋性偏,附于礼法,则为权谋;否则为奸邪。
天时:风。
地理:东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园。
人物:长女、秀士、寡妇、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进退不果。荐举、呈发、申审、号令、听命。
性情:鄙野、怪吝、艰苦、号啕。
身体:肱股、气、风疾。
时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月日时、辰已年月日时。
静物:木香、绳、直物、长物、竹木、工巧之器。
动物:鸡、百禽、山林中之禽虫。
屋舍:东南向之居、寺观楼园、山林之居。
家宅:安稳利市。春占吉、秋不安。
饮食:鸡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长女这婚。秋占不利。命妇、宗室女、委望、进退。
生产:易生,头胎产女。秋占损胎,宜向东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职,有风宪之力。宜入风宪,宜茶课竹木税货之职,宜东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利,竹茶木货之利。
交易:可成,进退不一。利山林交易,山林木茶之类。
谋望:可成,有财。秋占多谋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东南行。秋占不利。
谒见:可见,利见山林之人,利见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风疾、肠疾、中风、寒邪、气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讼:宜和、恐遇风宪之责。
坟墓:宜东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树木。秋占不利。
数目:5、3、8
方向:东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绿碧、洁白。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坎卦六水
坎为水 水泽节 水雷屯 水火既济 泽火革 雷火丰 地火明夷 地水师
春夏性险、不顾危亡、为事多暴;秋冬性静,先难后易,有谋略,有胆志。坎险,维心亨内,主坎陷,赋性而居北。坎之体,为隐伏之物、水中之物。附于理法为刚,否则为险陷。
天时:月、雨、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涧、泉井、卑湿之地。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盗贼、僧道。
人事:险陷卑下,外示以柔、内序以利,漂泊不成、随波逐流。
性情:心机阴险、智随圆委曲。
身体:耳、血、肾。
时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时、一六之月日。
静物:水带子带核之物、弓轮矫揉之物、酒器水具。
动物:豕鱼水中之物。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阁、江楼、茶酒肆、宅中湿地之处。
饮食:豕肉、酒、冷味、海味、羹汤酸味、宿食、鱼、带血淹藏有带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增昧、防盗。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姻,辰戌丑未月不可婚。富家、酒家、亲家用性。
生产:难产有险,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损,宜北向。
求名:艰难,恐有灾陷。宜北方之任,鱼盐河泊之职。
求利:有财失,宜水边财,恐有失陷。宜鱼盐酒货之利,防阴失,防盗。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边交易,宜鱼盐酒货之交易,或点水人之交易。
谋望:不宜远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盗,恐遇险阻陷溺之事。
谒见:难见,宜见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疼、心疾、感寒、肾疾、胃冷水泻、痼冷之病、血病。
官讼:不利,有阴险,有失,困讼失陷。
坟墓:宜北方之穴,近水旁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点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数目:1、6
方向:北方
五味:咸、酸 五色:黑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离卦三火
离为火 火山旅 火风鼎 火水末济 山水蒙 风水涣 天水讼 天火同人
春夏性明、文彩有断。秋冬晦而不明、始终不决。离,丽也。明察于心,赋性直而居正南。附于理法,则为文明;否则为非也。
天时:日、电、虹、霓、霞。
地理:南方,干亢之地、窖灶、炉冶之所、刚燥厥地、其地面阳。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人事:文画之所、聪明才学、相见虚心、书事。忧疑、聒拓、喧哄、性急、虚忧。
性情:聪明、见事明了。
身体:目、心、上焦。
时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时,三二七日。
静物:火、书、文、甲胄、干戈、槁衣、干燥之物、赤色之物。
动物:雉、龟、商、鳖、蟹、螺、蚌。
屋舍:南方之居、阴阳之宅、明窗、虚室。
家宅:安稳、平善,冬占不安,克体主火灾。
饮食:雉肉、煎炒、烧炙之物、干脯之类、热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产:易生。产中女。冬占有损,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职、文官之任,宜炉冶坑场之职。
求利:有财,宜南方求,有文书之财。冬占有失。
交易:可成,宜有文书之交易。
谋望:可以谋望,宜文书之事。
出行:可行,宜向南方就文书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船。
谒见:可见南方人。冬占不顺,秋见文书考案之士。
官讼:易散,文书动,辞讼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热病、夏占伏暑时疫。
姓字:征音,立人旁姓氏,位行三二七。
数目:3、2、7
方向:南
五色:赤、紫、红
五味:苦。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艮卦七土
艮为山 山火贲 山天大畜 山泽损 火泽睽 天泽履 风泽中孚 风山渐
春夏性禀温和好善;秋冬执滞不常,为事迟缓。艮,止也,有刚有柔,民阳赋性偏而居偏。附于理法,为刚直;否则为顽梗。
天时:云、雾、山、岚、星、烟。
地理:山径路、近山城、丘陵、坟墓、东北方。
人物:少男、闲人、山中人。官僚、保人。
人事:阻隔、守静、进退不决、反背、止住、不见。反覆进退、去就多疑。
性情:濡滞多疑、优游、内刚外软。
身体:手指、骨、鼻、背。
时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时、七五十数月日。
静物:土石、果、黄物、土中之物。
家宅:安稳,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东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饮食:土中物味、诸兽之肉、墓畔竹笋之属,野味。
婚姻:阻隔难成,成亦迟,利少男之婚。春占不利,宜对乡里婚。
求名:阻隔无名、宜东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职。
求利:求财阻隔,宜山林中取财。春占不利,有损失。
生产:难生,有险阻之厄。宜向东北,春占有损。
交易:难成,利山林田土之交易。春占有失。
谋望:阻隔难成,进退不决。
出行:不宜远行,有阻,宜近陆行。
谒见:不可见,有阻,宜见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讼:贵人阻滞、未讼末解、牵连不决。
姓字:宫音,带土字旁姓氏,行位五七十。
数目:5、7、10
方向:东北
五色:黄
五味:甘
邵氏《梅花易数》卷一•兑卦二金
兑为金 泽水困 泽地萃 泽山咸 水山蹇 地山谦 雷山小过 雷泽归妹
春夏性说好辨,秋冬好雄。兑,说也,邪言伪行,无所不为,随波逐流。附于理法,则和顺;否则邪伎淫滥。
天时:雨泽、新月、星
地理:泽、水际、缺池、废井、山崩破裂之地、其他为刚卤。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译人、巫师。先生、客人、巫匠、媒人、牙人。
人事:喜悦、口舌。秋占喜悦,夏占家宅有祸。唇吻、口舌、谗谤、相欺、争打、妇人、暗昧。
性情:喜悦、口舌、多美。
饮食:羊肉、泽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又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利。
生产:不利,恐有损胎、或有生女。夏占不利,坐宜向西。
求名:难成,因名有损。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职、伶官、译官。
求利:无利,有损财利,主口舌。秋占有财喜,夏占破财。
出行:不宜远行,防口舌或损失。宜西行,秋占宜行,有利。
交易:难利,防口舌,有竞争。夏占不利,秋占有交易之财喜。
谋望:难成,谋中有损秋占有喜,夏占不遂。
谒见:宜行西方见,有咒诅。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气逆喘疾、饮食不飧。
官讼:争讼不已,曲直未决,因公有损,防刑。秋占为体得理,胜讼。
姓字:商音,带口或带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数目:4、2、9
方向:西方
五色:白色
五味:辛辣。